本篇文章1231字,读完约3分钟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梁静通讯员何正君)的“小产权房”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客户因购买不当而蒙受损失。 昨天,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对比“小产权房”虚假广告混乱情况,该局加强集中整治,查处房地产项目214件,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3件(其中2件已经结案)。 。

为了贯彻落实南宁市政府房地产市场专项主题会议精神和“小产权房”维修工作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南宁市市场监察局根据职责要点在全市范围内广播、电视、印刷品、室外设施(围 在全市商业中心、主要干道、居民区及各乡镇、街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产权房”项目销售大楼(招商)现场等重点区域发布的各种“小产权房”广告。 在全市各网站、网站、自媒体等网络媒体上发布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广告。

今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体系共检查了房地产项目214个,其中商品房项目87个,集体产权或小产权房项目127个。 房地产销售楼(招商)部103处,房地产中介机构39处,广告经营者56处,广告发布者30处,户外广告74处,印刷品广告41种。 解决房地产群众投诉举报27起,立案虚假违法广告3起,结案2起,罚款3.2万元。

其中,兴宁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因发现三塘北路、昆仑大街两个“小产权房”项目涉嫌虚假推广,对两个单位分别处以3万元和2000元罚款。 昨天,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这两个典型例子。

/ s2/■相关示例

宣布首付低、不用担心教育的,其实只是租赁而没有配套

“军拥佳境”的房地产项目位于三塘北路。 去年4月,广西某投资有限企业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甘村坡集团签订《三产用地联合开发经营合同》,共同开发经营面积50亩的集体用地。 该项目已办理建设手续,但根据有关规定,只能用于租赁,不能用于销售。

今年4月,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的接待中心挂着“军队渐入佳境,全年龄段教育配套,前途无忧”等招牌。 当时,学校和培训机构没有正式签约。 另外,放置在项目办公室的招牌和宣传单页面上印有“臻藏花园级社区,首付5.8万元起”等文字,未注明租赁和销售,涉嫌误导顾客。

兴宁区市场监督局认定,该企业招商广告以虚假或误导性文案欺骗、误导顾客,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罚款3万元。

所谓房价低产权70年,没有预售许可是卖不出去的[/s2/]

虹桥新城房地产项目位于昆仑大道降桥村附近。 去年1月,广西某投资有限企业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降桥村二塘坡签署了《联合经营联合开发建设住宅用地项目合同》,共同开发了2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体用地。 这个项目已经办理了建设手续,但是当时没有得到商社的预售许可,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出售。

今年2月,该公司委托高速印刷店制作了“学校放学者在公园”“均价4880元/㎡起,产权70年,商机不断”等推广单,放在虹桥新城接待中心,来看房的客户 因为它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000元。


(作者:梁静何正君)

标题:“南宁整治“小产权房”虚假广告 两项目被罚3.2万”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fc/20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