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76字,读完约4分钟

刚刚花了65万元购入的灵芝“长虫霉菌”

买卖双方在退保问题上分歧较大,监管部门三次调解化纠纷

华强市场监管所组织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陆增安实习生朱倩通讯员牟敏丽)市民郑先生花65万元在西乡塘区世贸商城发现商贸企业有灵芝等中药产品,故分三批将部分疑似长虫霉菌的灵芝返还卖方。 在此期间,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曾两次介入调解,但均因双方意见分歧未能解决。 昨天,记者从西乡塘区市场监督局华强市场监管获悉,经过第三次调解,双方终于在近期达成协议,此事得到圆满处理。

灵芝到货后不久就发现了“长虫霉菌”

此前,由于家人要长期服用灵芝调理身体,郑先生在西乡塘区水街2号世贸中心内的商贸企业购买灵芝。 经过两次、多次交易,她成为了那家企业的熟客。

“灵芝等中药产品卖得那么好,不如自己开店赚钱”征得家人同意后,郑先生马上付诸行动。

前期准备妥当,去年9月中旬,郑先生花了65万元从该企业购买了灵芝等中药产品。 当时,郑先生与该企业负责人马先生签订了相应的买卖合同,约定如果产品发生问题,两个月内可以按价格更换,马先生的姐姐马先生作为合同担保人。

郑先生表示,交易当天,双方对交易的中药产品进行检测时,发现部分灵芝有长虫嫌疑,将这部分还给企业,如无其他问题,则予以保留。

后来,郑先生发现,在当时检查没有问题的这些商品中,灵芝的一部分有发霉的嫌疑。 郑先生怀疑该物品有问题,与企业方面交涉,要求对方退还所有货款。 然后,她于去年9月16日、9月25日、11月3日,将部分被怀疑有问题、商品价值在12万元以上的灵芝等产品分三次返还给企业。 但是,该企业收到后,没有退还相关款项。

买卖双方分歧较大,两次调解失败

截至去年12月初,看到对方未按合同退还货款,同时多次协商未果。 郑先生向合伙人荣先生在12315、12345两个平台投诉,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要求企业方返还全部货款共计65万元。

去年12月中旬,西乡塘区市场监督局华强市场监管处接到投诉后介入,进行现场调整。 调解,郑先生认为,这些灵芝刚到货不久就有部分发霉嫌疑,而且她前后分三次将部分问题灵芝归还商贸企业,企业方面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还货款。

对此,合同担保人马先生表示,由于被交易的灵芝有一部分是野生的,一般有小虫子的嘴等,所以这在行内不是长虫,而且里面的很多灵芝都很好。 “那个时候送到她的店里的时候,对方的一轮检查明确了之后才领取,现在因为这个理由退货是不合理的。 ”

“灵芝因品种而异,外观稍差,味道苦涩,不太好吃。 她当时所有品种平均都要货,卖得好一点,卖不出去的都想退货。 而且她带的商品多了一点,放在我们这里,她说如果有什么看起来好卖的东西,就来我这里换。 ”。 小马觉得郑先生提出的条件太苛刻了,她不能接受。

当时签订了买卖合同,关于“产品有问题,或者卖不出去”“两个月内可以退货”的问题,马先生说:“我太粗心了,当时没看合同就签了字。”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华强市场监管处曾两次就此事进行调解,但均无结果。

郑先生向华强市场监督管理所送锦旗致谢(华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供图)。

在第三次调解中,卖方退还一部分货款

去年12月31日,华强市场监管处以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再次组织双方就此事进行调解。 最后,经该所陆所长晓之,以理、动之情与其信息表达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商贸企业退还郑先生的部分货款共计17万元。

当天,双方签订调解书后,小马通过转账方式当场交给郑先生10万元。 剩下的7万元实施了分期付款,小马分别于2021年1月31日和2月28日分两期完成付款。 收到退款后,郑先生不再追究此次交易马先生的其他相关责任。

结果调解双方都很满意,投诉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1月11日,郑先生特意向华强市场监管所送上锦旗,赞扬该员工在解决投诉时认真、优质高效的服务态度。

友情注意

灵芝贮藏应保持低温干燥

陆所长警告客户,购买灵芝后,需要观察贮藏。 灵芝含水量高的话,梅雨季节,春夏之交,特别是南方,密封不严格的话会吸潮发霉,长虫子,质量下降。 为了防止霉菌的发生,灵芝贮藏时的含水量必须确保在13%以下。 灵芝最好放入塑料袋密封、阴凉、干燥,放入空空气相对湿度小于55%的仓库,随时检查,发现潮湿后立即干燥或烘干,放入低温冰箱贮藏。

(作者:陆增安朱倩牟敏丽)

标题:“女子花65万元买灵芝 部分长虫要求退款被拒”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zx/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