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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通知书

严禁自觉依据法明示定价,以贯穿价格的方式进行操作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陆增安实习生朱倩)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庞杂,规范广西市场价格行为,保障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各类防疫药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客户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

告知书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确保市场稳定价格的员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应当大致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和确定生产经营价格,根据生产经营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制定价格,为客户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

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采购和销售的登记簿、证书、记录制度,准确记录采购、销售商品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自觉依法标明价格。 正牌要真实确定,清晰醒目。 价格的波动必须尽快调整。 不得价格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未注明的费用,不得违背客户意愿销售商品、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根据相关法规,经营者禁止以下非法定价行为:捏造、散布涨价新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生产自用外,还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异常。 利用相互贯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顾客合法权益的虚假或者误导的价格手段(虚构成本、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欺骗顾客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领域协会或者其他机构应当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提价,操纵市场价格。 并向广大经营者,特别是防疫物资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供应公司、防疫物资生产加工公司,承诺尽量扩大生产,增加供应,为社会依法合理定价,发挥社会联治的积极作用。

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囤积奇货、编造涨价新闻、相互贯通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部门依法认定,从严打开始迅速查处。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关于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陆增安朱倩)

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严禁贯穿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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