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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下午,南宁市市场监督局组织广西零售药店协会、南宁市药品(超市)零售公司等9家公司,召开南宁市防疫物资和基本民生商品经营价格提醒会,促进经营公司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会议上,南宁市市场监督局价格监察局通报了该局近期开展的防疫物资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情况,解读了防疫期间的价格政策,组织并警告了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法律责任。

年新冠发生肺炎疫情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体系共立案42起价格违法、虚假普及等防疫防控物资违法事件,未缴纳罚款65万元以上。 其中,对某药店哄抬价格销售口罩事件进行调查,罚款10万元。 一家公司对哄抬酒精价格,责令处罚退钱共17万余元的某超市天价“白菜”事件进行调查,处罚20万元。

会上,南宁市市场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严格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严格执行依法经营的明码标价规定,必须依法制定价格,价格副本真实确定、清晰、价格波动尽快调整,超出价格范围的价值 严禁通过涨价、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与会代表纷纷表明态度,以此次警告会为契机,切实落实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和诚信经营自身价格行为。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优化采购渠道,保证物资供应,满足市场诉求,稳定客户价格预期。 自觉社会监督,尽力协助维持市场价格稳定的工作。

(作者:陆增安朱倩李平何正君)

标题:“南宁市场监管局召开防疫物资价钱提醒告诫会 严查扰乱市场价钱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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