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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12月1日电(记者罗江) 12月1日0时26分,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成功受理海南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商品值381.3万元的气象雷达收发机进口手续。 该货物经海关迅速放行后,成为海南自贸港首批原料“零关税”货物,免征税费53.02万元,标志着海南自贸港首批“零关税”名单正式落地实施。

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年11月1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贸港配套材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自年12月1日起执行。 在全岛封闭运营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进口自用,以“两端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端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消耗的正面清单内原料,需附加进口关税、进口环节。 原料“零关税”政策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清单根据海南的实际需求和监管条件动态调整。

海口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原辅材料“零关税”政策,海口海关组织骨干力量掌握监管体系开发、监管办法制定、监管力度筹措、信访推进政策等工作人员,全力做好海南自贸港原辅材料“零关税”政策


标题:“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清单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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