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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象牙、穿山甲鳞片20余吨,导致“828”案一审判决

集团主犯15年罚款200万元

近日,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郑芳通讯员王淑艳)对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宁海关缉私局隶属东兴分局立案侦查的“828”特大非法收购、珍贵动物产品运输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某系集团主犯,非法收购,珍贵灭种。

2019年7月21日,在海关总署统一指挥下,南宁、哈尔滨、广州等地海相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破获疑似走私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产品的特大案件,破获了走私象牙等濒危物种的国际犯罪组织。 另外,新加坡执法机关根据中国海关的准确情报指导,从申报为木材的集装箱内查获涉案象牙8.795吨,穿山甲鳞片11.912吨。 根据东兴海关缉私局的侦查,该案被告军队某为集团主要负责人,协助顾客在非洲通过本地人收购象牙、山甲鳞片等濒危动物产品,提供货物囤积场所,安排人员装运,负责翻译等方式获利

2019年5月,该集团使用伪装西藏的方法,将收购的8.795吨象牙和11.912吨穿山甲鳞片从刚果民主共和国通过海运送往越南,在新加坡中转时被执法机关扣押。 被查获的象牙为亚洲象、非洲象象牙、穿山甲鳞片为大穿山甲鳞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 )附录ⅰ种,被确认为国家级要点保护野生动物。 珍贵的动物产品取自至少约275头亚洲象、非洲象和1805头大穿山甲。


(作者:郑芳王淑艳)

标题:“非法收购、运输象牙、穿山甲鳞片20余吨,团伙主犯获刑15年罚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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