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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韩沛)为了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推动全区中小企业优质快速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广西中小企业支付业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成员单位一起建立全区中小企业支付投诉解决机制,建立“网上+线下”服务体系制度,通过中小企业反馈问题的途径,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实施中小企业

主管预算部门应当统一制定本部门为中小企业预约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并降低微型公司参与政府采购费用,对微型公司产品价格给予10%的抵扣,不收履约保证金。 机关、事业单位采用财政资金向中小企业购买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在没有预算、超预算的情况下开展购买。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执行,不得由施工单位出资建设。

《方案》提出加强失信惩戒,加强约束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公司未履行及时向中小企业支付义务,情节严重的,投诉受理部门依法将其失信新闻纳入广西公共信用新闻平台等统一管理,并将相关的相关企业新闻纳入信用中国(广西)、国家公司信用新闻。

对拒绝或者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公司,在公务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作者:韩沛)

标题:“广西出台新政保障中小型企业款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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