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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被告出庭受审(兴宁区法院供图)。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韦薇通讯员王林杨魏) 12月11日报道,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陈某利等16人组织、领导活动罪案件。 这16名被告在被诱惑加入传销组织后,为传销组织积极快速发展下线,事发时均达到“老总”水平。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陈某利、陈某勇、郑某雏、万某富、孙某、陈某林、马某、唐某川、田某清、王某霞、冯某甲、冯某乙、何英、冉某仙、李某在南宁市寻求购房资金虚拟份额“净资本,

案件多而杂,相关人数多,此案仍在审理中,择期宣判。

法官警告说,以低投资额回报为吸引力饵料引导投资,是涉嫌传销,还是涉嫌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希望广大群众远离传销组织,不要上当受骗。


(作者:韦薇王林杨魏)

标题:“16名传销“老总”在兴宁区法院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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