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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郭少东)日前,广西三部委正式印发《自治区党委推进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员会关于命名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区的决定》,将102家单位命名为第四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南宁市有7家, 截至目前,南宁市有24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这7家公司分别是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定典屯、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望仙坡社区、南宁市横县校椅镇青桐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南宁市桂雅路小学、南宁市上林县城关中学、广西黄金壮锦文化艺术有限企业。

近年来,我市将“创新”注入民族团结进步建立职工全过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在机关、公司、社区、乡镇、学校、寺院、家庭、商业街区等“八进”活动中建立典型,建立民族大团结。

(作者:郭少东)

标题:“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出炉 南宁市7单位获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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