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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网络经济行业文件密集发布,监管逐渐趋严。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在线经济迅速爆发,特别是“618”、“双11”等电子商务狂欢的背后也有越来越多的担忧和思考。

电子商务大战中暴露出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隐私暴露、平台垄断等担忧也逐渐显现。 值得思考的是如何构建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良性生态,如何切实保护商户和顾客的权益。

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比较了部分网络交易平台要求经营者“二选一”的问题,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特征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平台经济行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平台行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平台行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平台经济行业相关市场的定义,加强了对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事后管制,完善了集中于平台经济行业经营者的事前管制和事后自愿调查机制,完善了行政机关和法律、 强调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平台经济行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积极在平台经济行业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通常,垄断、二选一行为出现在大平台上。 因为他们具有绝对流量集中的特征。 但随着行业新势力的崛起,这种行为的边界并不是绝对的。 对于“二选一”等不正当行为,《反垄断法》有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也有相关规定。

“二选一”屡见不鲜,大家都知道的有3q大战、腾讯微信封杀飞书等,截至今年9月,爱存量以实名举报、邮寄的形式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机构提交实名举报资料举报唯品会“二选一”。 据爱库存称,受影响的企业品牌范围从初期的100多个持续扩大到最近的500多个。 “仅11月,爱库存平台受唯品会二选一影响的服饰类品牌商家就有近150家。

垄断、不正当竞争存在于不同细分行业,随着网络经济相关文件不断出台和完善,配合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网络经济生态也逐渐走向理性和良性,最终发挥市场采购机制,

专家表示,从市场来看,反垄断的目的是逐步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比较有效配置,这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可以促进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

在顾客看来,反垄断可以增加市场竞争,加速产品迭代、体验提升,顾客做出越来越多的选择,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福利水平。

从国家层面考虑,中国政府在数字经济行业的反垄断,目的是确保中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持竞争力和创新活力,加快中国数字经济平台的国际化。

标题:“治理“二选一”在线平台垄断隐忧 保障商户和客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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