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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韩沛通讯员王凌云)截至明年6月底,南宁市将改造235个老小区。 昨天,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提前下达了2021年城市旧小区改造规划任务。 其中,南宁市将改造37449户家庭,目标是在明年12月底之前完成。

根据改造规划任务,2021年我区城市旧小区改造任务为1572个小区,涉及居民170934户,涉及高楼8168栋,住宅建筑面积1351.83万平方米。 其中,南宁市改造任务235个小区,分别位于青秀区、江南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武鸣区、宾阳县、隆安县、上林县、马山县,规划改造栋数1119栋,规划改造户数37449户,住宅建筑面积296.62户。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纳入2021年城市旧小区改造项目必须在2021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小区内水电、路、燃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复印件力争在明年12月底完成 在保证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开工时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竣工率高的地区,自治区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时予以倾斜支持。

并且,各地要严格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管理。 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内供水、供电、道路、供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以及小区内住宅公共区域的修缮、建筑的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地区现有的住宅加装电梯的开展。 各地必须严格专项资金的用途,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共经费、交通工具的购买等支出。

另外,各地要稳步加快2021年项目施工进度,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及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加快资金采用进度,不让资金闲置。

据悉,对于既定项目,因居民改造意愿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当年纳入改造计划的项目的,应当在2021年6月底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调整、变更项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全区现实情况统一调整项目,提出项目调整计划。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责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园区相关户数、总建筑面积、楼栋数等基本新闻。 必须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资金录用管理,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把关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作者:韩沛王凌云)

标题:“南宁明年要改造235个老旧小区 支持有条件小区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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