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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国家教育部媒体发布提醒↓。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提前收取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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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网上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秋季以上的培训费,部分网上培训逾期收取培训费,违反了培训机构关于理财的政策,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为此,教育部提醒:一、面向各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快速发展规范的意见》(国办发〔〕80号)的相关规定,收款时段应与教育安排相协调,一次重复征收; 培训费通常必须在培训课程开课前收取,不得过早收取。

二要注意广大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了解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管理的相关政策,合理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法和文案。 提前支付费用是有风险的。 很难退钱。 家长要让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就必须仔细阅读培训合同的复印件,充分了解。 不能逾期交费。 保存合同和收费账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要注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标题:“教育部发布重要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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