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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史小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疗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集中采购可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昨天,记者从南宁市医保局获悉,通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南宁市一年可以减轻约1.65亿元人的药品负担。
目前,南宁市正在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录用(以下简称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范围扩大)事业以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主导组织的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 (以下简称广西gpo第一批)事业一周年。 全市共有208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了集中采购。
在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中,周围购买的25个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的药品,其中高血压、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药品、精神类疾病药品、抗肿瘤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9%,单品种(实体,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签订3221份采购合同,采购金额达3407.03万元,全年可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约10378.38万元。
广西gpo首批采购的23种药品,是临床采用量多、医疗保险基金多、临床接受度高的糖尿病、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药品,与区内现有采购价格相比平均为41.56%,单品种(二甲双胍)最大减少率为87.62%。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共签订4875份购房合同,购房金额共计4458.89万元,全年可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约3708.49万元。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入选的32个品种(广西今年实行了其中28个品种,包括许多抗生素品种、降糖药、抗癌剂等,该业务于今年4月底落地南宁,平均降幅达到72.42%,全年减少市民大众药品负担2418.07万元,
此外,国家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也在11月30日日落地南宁市,入选的55个品种(广西第一年执行其中50个品种)平均减少62.65%。 国家第四次药品集中采购报告的工作于12月22日完成。
据介绍,集中采购与实施能较有效地降低虚高药价,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下一步,南宁市医保部门将继续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及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址结果落地实施等工作。
(作者:史小辉)
标题:“南宁市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虚高药价 一年减少群众用药负担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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