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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1月6日(总台中央广记者张浩森)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发表《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实务意见(征求意见稿)》,推动北京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符合5类条件的居民落户“公共户”。 那些居民能进入“公共房屋”吗? “公共户”居民和普通户籍居民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层事业总队常住人口管理大队户政管理中队组长李雅林指出,《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实务意见(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属于“公共户”的5类人的范围。 她说:“第一类是房屋产权交易,需要迁移户口。 第二类是婚姻有变化,有离婚或其他情况,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也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第三类是从原单位退休,需要他转移户口。 他现在有单位,但是现在单位的集体户不能定居。 第四类是房屋全部权或公有住宅的租赁权发生变化的情况。 第五类是新生儿,比如父母是“公共房屋”,或者一个是市里的“公共房屋”,另一个是外省市,可以在“公共房屋”申报出生。 ”。

反映了许多“空挂户”的问题,而李雅林表示,“空挂户”这种户籍形态将随着双向强制迁移方法的落地而得到处理。 “‘公共户’的政策实际上具有双向强制转移的性质。 另一方面,如果属于上述五种情况,我们可以把你转移到“公共房屋”。 另一方面,如果是以本人及其亲属和配偶的名义有产权的住宅,公安机关通过核实确认后,如果告知没有结果,我们可以转移你。 ”。

李雅林强调,“公共户”成立后,未来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一房两户”现象也将减少。 她说:“‘公共房屋’出来后,新房主有权伸张自己的相关权益,他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转移滞留在自己产权房屋的户口。 “一家两户”是特定情况下的户籍管理形式。 应该说“公共户”的管理形式出现后,“独门独户”的问题应该逐渐得到处理。

中原地产首席分解师张大伟表示,“公共户”的设立和双向强制转移方法的落地,起到了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作用,特别是对学区房买卖中的新业主更有利。 “老业主约定户口迁移,但户口迁移必须在房产交易用户之后,因此对老业主的约束力为一定的违约金,每年可能罚款5万至8万元。 但是,在一点点的学区里,违约金可能不足以支撑新业主的损失。 根据过去的条文,不能强制搬迁。 但是,如果有新的政策,将最大限度地保障新业主的权益。 ”。

李雅林说,从公安系统来看,公共户与普通北京户口没有任何区别,但例如学校政策的不同,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说明。 张大伟解体认为,可以将“公用户”视为迁户口前的托管地,应该不占用区域内他人的资源。 “肯定鼓励交易双方按合同办事。 既然卖了房子,在合同中约定要迁移户口,就不能把户口留在公共房屋里享受公共资源。 即使占资源,也是公共服务的资源,不是占原业主的资源,与原房子无关。 ”。 他说

张大伟进一步解释说,“公共账户”起着规范的作用,因此不会对住房客户造成任何影响。 “关于市场的影响,是规范交易,但对不动产的客户影响不大。”

征求意见稿于去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李雅林说,公共家庭的进出,使用方便,不会给居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会卷入跨境问题等,市民自行申请”。

标题:“北京拟出台“公共户”落户政策 五类人群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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